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精神,根据学校《东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和《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暂行办法》的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为更好地开展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度工作”(以下称“申请制”工作),特制订本办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园艺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制”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申请制”工作。
(一)“申请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栾非时
成员:李景富、于泽源、霍俊伟、闫永庆、车代弟、吴凤芝、于锡宏、高庆玉
秘 书:王朋瑾
(二)学院“申请制”督查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于泽源
副组长:张卫国
秘书:焦阳
二、招生类别、条件及计划
(一)招生类别
1.应届毕业生
申请者原则上应为我校或其他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高校或“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等重要科研院所或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优秀应届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该类别原则上只接受本学科应届毕业生的申请,为鼓励学科交差,培养复合型人才,可接受相邻或相近学科应届毕业生的申请。
2.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申请者应为我院博士点学科在学二年级硕士生。该类别仅接受本学科的在读学生申请。
(二)招生条件
招生学科:蔬菜学。
导师要求:原则上应为我校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龙江学者特聘教授、优势特色学科带头人、农业部岗位科学家、农业部农业科研杰出人才、一级学科带头人及我校学科团队带头人(A、B层次)、协同创新中心等优秀人才的博士生导师。
招生名额:导师可招生名额在规定的限额内,占导师当年的招生名额。应届毕业生和提前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名额原则上不允许互用。
(三)招生计划
学院 |
学科 |
名额(名) |
应届毕业生 |
提前攻博 |
园艺学院 |
蔬菜学 |
3 |
2 |
三、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应届毕业生“申请制”条件按照《东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度实施方案(试行)》(东农校发[2014]58号文件执行(附件1)。如下:
1.符合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相应报考条件。
2.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的学校在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及突出学术成果。
4.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5.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限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语种)水平较高。
(二)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制”条件按照《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暂行办法 》(东农校发[2014]1号文件执行(附件2)。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硕士学习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具有突出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3.须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成绩优良,没有补考。对于托福成绩85分以上,GRE成绩320分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的学生可优先考虑。
4.有两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四、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按照如下顺序装订成册上交学院。注:无论申请通过与否学院概不退回申请材料,除要求装订的原件外,其他材料请自留原件及复印件。
(一)《东北农业大学“申请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一式8份(装订成册中1份,其余7份一起上交学院)。(附件3)
(二)研究计划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三)专家推荐信(附件4)。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分别签字出具(装订原件)。
(四)在学证明。
(五)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装订原件加盖公章)。
(六)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七)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
(八)《东北农业大学录取研究生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附件5)。
(九)三级甲等以上医院(或东北农业大学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装订原件)。
(十)报考专业或导师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申请工作程序及完成时间
(一)学生申请。申请者将申请材料提交招生导师,导师审查同意后向学院推荐。11月19日16点前送至园艺学院329室。
(二)学院审核。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申请人材料,拟定接受申请者名单,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者。11月24日前。
(三)学院考核。学院采取面试复试的办法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在外语能力;研究生成绩以及知识面掌握情况;对专业的认识、兴趣、科研方向设想、科研潜力;思想品德修养、社会能力、实践能力、人文素质等,11月27日前全部完成。
(四)体检。学生在申报材料前自行完成,并装在申请材料中。
(五)拟录取。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成绩及相关申请表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11月30日前。
(六)学校公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汇总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的名单进行公示。
六、“申请”工作要求
(一)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实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二)申请材料由各学院负责审查。申请人须在参加考核时提交材料原件,各学院审查后须在相应复印件上签署审核人名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七、其他
(一)“申请制”不接受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往届生的申请。
(二)通过“申请制”选拔的研究生为非定向就业培养,学习年限、毕业就业、缴纳学费政策及奖、助学金政策与其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相同。
(三)通过“申请制”选拔的研究生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
(四)如在申请材料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等行为,一经核实直接取消申请资格。
八、联系方式
园艺学院“申请制”招生咨询电话:0451-55190243
联系人:王老师。
园艺学院“申请制”督查电话:0451-55190435
联系人:焦老师。
九、其他
本办法由园艺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园艺学院
2015年11月11日
附件1:东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度实施方案(试行).docx
附件2: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暂行办法.doc
附件3:东北农业大学“申请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doc
附件4:专家推荐信.doc
附件5:东北农业大学录取研究生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申请制博士).doc